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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以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福建实践
2023-04-03 09:21  

中共福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周祖翼

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党的二十大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全面部署安排,为新时代新征程更好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根本遵循。福建苏区是我们党早期探索民主建政的地方,福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我们要在不断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中持续探索、作出新的贡献。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集中展现了我们党百年民主政治探索的重大成果,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深邃的理论内涵和丰富的实践价值

一百多年来,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艰辛探索、不懈奋斗,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基石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宏阔视野和非凡气魄,深刻把握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的精髓要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借鉴人类文明优秀成果,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科学揭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刻内涵、时代特征和政治优势,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取得历史性成就。

全过程人民民主根植于党的伟大奋斗历程,开辟了人民民主历史新境界。我们党从建立之日起,就致力于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人民民主贯穿党的百年奋斗历程。福建是著名的革命老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闽西苏区开启了民主建政、民主执政的创造性实践。革命先辈们带领闽西人民建立了工农苏维埃政权,制定了一套完整的人民民主制度程序,包括探索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政权运行实行民主集中制,通过《苏维埃政权组织法》等一系列法律,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法律制度。红色政权吸收工农群众参加政权并管理自己的国家,闽西苏区人民群众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闽西苏区69个区、597个乡进行了民主选举区乡苏维埃政府领导人,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民主选举。这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民主措施,是我们党实行民主政治的伟大预演,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历史根基。一百多年来,我们党始终高举人民民主旗帜,领导人民在一个有几千年封建社会历史、近代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家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中国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拥有了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也丰富了人类政治文明形态,极大鼓舞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独立自主探索本国民主制度和现代化发展道路的信心。

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于新时代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进程,创造了人民民主理论新成果。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深刻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2021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强调:“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对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和实践要求作了系统阐述。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此又作了总体部署。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深刻揭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深入阐明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突出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关键是要把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等等。实践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正确道路,是近代以来党团结带领人民长期奋斗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

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展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征程,指引着人民民主的新实践。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形成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构建了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进入新时代,我们党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全体人民以主人翁地位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中国人民的民主自信更加坚定,中国的民主之路越走越宽广。反观西式民主,施政行为短期化导致政策不可持续、治理无效低效,这是“中国之治”与“西方之乱”形成鲜明对比的重要根源。只有坚持不懈地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突出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人民民主权利,把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结合起来,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贯通起来,才能不断增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和底气,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汇聚磅礴伟力。

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人民民主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是福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宝贵财富和独特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福建工作17年半,围绕地方民主政治建设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理念,进行了一系列前瞻性的探索实践,极富战略远见、充满政治智慧,这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源泉和实践源泉。

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力指导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在宁德工作时,援引列宁同志的论述,旗帜鲜明地指出民主是一种国家形式,社会主义民主是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民主;我们不能照搬西方的民主代议制度、“三权鼎立”的政治制度,因为这些制度不符合我国的国情。同时,推动出台《关于加强民主建设的若干意见》。在福州工作时,强调离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就难以保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根本任务就难以落到实处。主持召开福州市委首次人大工作会议,推动出台《中共福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对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优势和功效作出全面部署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以及代表等工作中,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人大建设的具体文件,及时修订《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推动市县人大常委会适时修订基层人大有关议事规则和履职程序规范。实践证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根本政治制度的运行中生动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

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十分重视和支持人民政协工作。在福州工作时,强调人民政协工作必须紧紧依靠党的基本路线,努力推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发挥政协作用,为实现奋斗目标而服务。到省里工作后,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建议,提出并推动“生态福建”建设、“数字福建”建设、机关效能建设、“餐桌污染”治理等工作。推动出台《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落实省政府和省政协联席会制度,形成定期联系和通报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不断创新政协协商方式,在政协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和专题协商中吸收各方面代表人士参与,形成“百名院士议创新”“千家民企话发展”“多所高校团队联合攻关”等局面;通过增设协商座谈会,创建委员议政室、界别议政厅,设立远程协商分会场和台港澳地区连线点等,推动线上线下履职融合并进、协商议政向基层拓展延伸,营造“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浓厚氛围。实践证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使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得到更好发挥。

积极探索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方式和路径。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大力发展基层民主,建立健全人民当家作主保障机制。在厦门工作时,指出要完善民主决策程序,强调要从决策前的高度民主、决策后执行环节的高度集中、执行结果检查反馈的高度民主三个环节来形成民主决策机制,保障群众路线。在福州工作时,强调要健全基层民主制度,提高公民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发挥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不断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设立15个省人大和58个市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推动在乡镇、街道建立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1200多个,建立行业代表联络站近150个,打通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收集社情民意“最后一公里”。完善基层民主选举制度,引导党员群众有序参与,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党员参选率分别达92.7%、91.1%,选民参选率分别达90.2%、89.1%。实践证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用完善的制度体系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用好统一战线这一重要法宝。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积极倡导大统战观念,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建立省委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委领导联系交友制度,创立“于山季谈”“琅岐谈心”等机制,提出把福建建设成为中华民族团结进步的窗口,宗教要与我国社会、文化相融合,坚持“三个有利”原则凝聚侨资侨智侨力等重要要求,有力推动福建省统一战线事业健康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扎实做好统战工作,就重要决定决议、政府工作报告、重要人事安排、“两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等,向民主党派及人民团体协商通报,广泛达成决策和工作共识。举办世界闽商大会、弘扬“晋江经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等重大活动,创办“同心•半月座谈”,推进省“两院”、省政府17个工作部门与民主党派建立常态化联系,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更加和谐。实践证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不断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团结、奋进、开拓、活跃的良好局面。

以法治建设保障人民民主发展。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高度重视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主实践。在厦门、宁德、福州工作时,牵头制定发展战略和规划,注重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并以规章制度的方式予以明确和规范,确保区域发展目标清晰、有章可循、整体工作稳定有序。到省里工作后,坚持开门立法,集民意、纳民智,推动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议案44件,出台省政府规章28件,有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实施提升法治核心竞争力行动,大力建设海丝中央法务区,制定修改法规121部、规章96部,全面梳理各级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实现省市县乡四级权责清单全覆盖,法治福建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上实现有效覆盖和有力贯通。实践证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厉行法治,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三、丰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福建探索,为中国式现代化的福建实践凝聚强大奋进力量

人民民主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未来五年“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目标任务。我们将围绕党的二十大所确定的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提出的“四个切实”“四个更大”等重要要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激发八闽儿女的创造精神、奋斗精神、团结精神、梦想精神,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积极成效,推进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正确方向。党的领导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最大政治优势,必须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进一步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我们将严格执行党在政治生活中居于领导地位的制度机制,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挖掘和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开创的宝贵思想财富和伟大实践成果,保证把党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原则精神、目标任务以及运行程序、规范要求等,落实到人民当家作主各环节,落实到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具体实践中。把党的领导贯穿民主监督全过程,加强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打造配置科学、权责协同、运行高效的监督网,保证人民的民主权利不因选举而中断,保证权力运用得到有效制约,不折不扣推动党中央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决策部署在福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我们将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贯彻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创新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地方实践,进一步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运行机制,健全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议事程序、运行机制,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探索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新方式新路径。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推动各类基层联系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有效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把各自联系的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法治福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确保宪法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以法治增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系统性、规范性、有效性,发展机制更健全、保障更有力、运行更顺畅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协商民主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形式,源自中华民族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传统文化,构成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坚持“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不断形成整体合力。加快推动“政协大省”建设,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进一步发挥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优势,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不断提高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持续加强政协自身建设,凝聚和锻造过硬的人民政协制度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队伍,深入探索富有时代特征、福建特色、政协特点的履职新形式新方法,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做到“人民政协为人民”。

积极发展基层民主,不断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我们将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不断增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效。持续严密党的组织体系,积极创新方式方法,优化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实施建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行动计划,全面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持续深化近邻党建,抓紧补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各种短板,不断提高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把组织的力量延伸到各个领域。健全基层选举程序和民主决策程序,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民主治理,拓宽基层各类群体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激发广大党员、群众参与中心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人民群众民主意识和民主参与热情。

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人心是最大的政治,统一战线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强大法宝。我们将准确把握新时代统一战线面临的时与势,广泛凝聚政治共识,形成共建同心福、画好同心圆的浓厚氛围。发挥统一战线组织功能,坚持大团结大联合,探索“民主监督+考察调研+政党协商”机制,实施福建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规范发展工程,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依法履职、参政议政。扎实做好民族和宗教工作,建设中华民族团结进步重要窗口,推进宗教中国化福建实践,巩固发展全省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大好局面。发挥民营经济和侨务资源优势,传承弘扬“晋江经验”,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深入开展引侨资、聚侨力、汇侨智行动,把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充分调动起来,把广大海外和台港澳闽籍乡亲的爱国爱乡热情充分激发出来,最大限度为新福建建设添助力、聚合力。

(文章引至福建省委统战部网站:http://www.fjtzb.gov.cn/ar/202303300000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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