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部〔2021〕1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等上级文件精神,决定在各分党委、党总支设置统战委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原则
在各分党委、党总支的委员中设置1名统战委员,原则上由分党委委员或党总支委员担任。
二、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充分认识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性。设置统战委员,是做好新时代基层统战工作的重要举措和有利抓手,有利于基层党组织履行好统战工作主体责任,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形成统一战线工作合力。
(二)明确责任。各分党委、党总支要认真履行统战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好统战工作“四个纳入”“三个带头”,设置统战委员,抓好各项统战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严格程序。各分党委、党总支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开展统战委员的设置工作,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四)履职尽责。学校将组织统战委员培训、交流和研讨,不断加强统战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统战工作水平,为学校发展凝聚智慧和力量。统战委员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统战委员工作职责》和上级的各项工作要求,履职尽责,抓好各项统战政策的贯彻落实。
各分党委、党总支确定统战委员后,填写《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统战委员登记表》,并于5月14日前将登记表盖章后报送党委统战部办公室(9号楼105室,联系人:赖闽苏,联系电话:85156076),电子表格通过OA系统发送。
附件:1.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统战委员工作职责
2.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统战委员登记表
党委统战部
2021年5月6日